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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10-24     来源:网络

根据《省文化厅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省体育局 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县级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文办〔2018〕27号)和六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体育局、版权局)《六安市县级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实施方案》(六文广新艺〔2018〕12号),经研究决定,2018年,我县实施文化馆总分馆制。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到2018年底,建立以县文化馆为总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等文化活动场所为分馆、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为基层点的县级文化馆总分馆体系。统筹利用本地文化活动、文艺创作、文艺辅导、送戏下乡、队伍培训和演出器材设备等群众文化艺术资源,形成资源共享、管理规范、服务高效的文化艺术服务网络。提升文化馆(站)服务效能,丰富群众文化活动产品和服务,推进全民艺术普及,传承优秀传统文化,更好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美好文化生活需要。

二、工作原则

政府主导。以县为主体,优化县域公共文化服务资源配置,完善配套措施,鼓励社会参与,确保有序推进。
改革创新。以提升效能为核心,围绕建设、管理、服务,创新管理运行机制,探索供需对接、数字服务、流动服务、社会化运营等,实现县域群众文化资源联动共享,做到物尽其用、人尽其才,发挥文化馆(站)的整体优势,提升综合效益。
强化基层。以乡村(社区)为重点,以需求为导向,促进公共文化资源向基层特别是农村倾斜,增加基层公共文化资源总量,推进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保障城乡群众普遍均等享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
全面推进。全面推进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积极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运行管理服务机制,及时总结建设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重点任务

(一)建立服务资源体系。结合我县实际,合理确定文化馆总分馆的布局、规模和标准,明确功能体系与运行机制。总馆对分馆的管理重在业务指导和资源调配,分馆按照总馆工作安排和服务标准,面向基层群众提供基本服务。按照填平补齐原则,继续推进县乡村三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和管理要主动纳入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统筹推进。鼓励具备条件的中小学校、机构、企业等的文化活动室及符合条件、具有资质的上网服务场所,在自愿原则下成为县级文化馆分馆、基层服务点。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通过直接投资、赞助活动、提供产品和服务,以及采取公益创投、公益众筹等方式,依法依规有序参与总分馆制建设。

(二)制订服务标准体系。根据《文化馆服务规范》(GB/T 32939-2016)、《乡镇综合文化站服务标准》(GB/T 32940-2016)、《县级文化馆评估定级标准》、《安徽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标准(2015-2020)》等,结合本地实际,制订文化馆总分馆服务目录、标准并向社会公布,形成既符合免费开放要求又体现本地特色的文化馆总分馆服务标准体系。总馆应提供基本服务、数字服务、流动服务和综合服务。分馆应根据总馆计划安排和资源配置,针对本地群众需求,因地制宜开展服务。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在现有编制总量内,落实《安徽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5-2020)》及本地区具体实施标准规定的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编制政策,加强文化馆总分馆人才队伍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分馆通过政府购买基层公益文化岗位、专业服务岗位等方式,充实总分馆人员队伍。鼓励以群众文艺骨干人员为主体、社会艺术专业人才为补充,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文化馆总分馆专业服务制度。加强群众文化志愿辅导队伍建设,培育一批专业程度高、示范作用明显的乡村文化志愿服务项目、团队典型,引导群众文化辅导员深入乡村开展志愿服务。推动文化馆总分馆工作人员纳入各级专业文化队伍培训计划,加强培训、考核和管理。

(四)建立管理服务规范。文化馆总分馆要配置和更新必需的服务内容和设备,加强设施经常性维护管理,保障设施正常使用和运转。建立群众文化需求反馈制度,采取“订单”服务方式,促进供需有效对接;建立文化馆总分馆设施资产统计报告制度和服务年报制度,开展服务评价并持续改进;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总分馆活动安全评价,保障设施和活动安全。

(五)提升数字服务水平。结合我县公共数字文化建设项目,利用国家公共数字文化工程和资源,搭建文化馆总分馆技术平台,建立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平台,推动数字文化服务一体化。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建设群众文艺资源、群众文艺人才、文化活动信息等专题数据库,加强服务数据采集、存储和分析处理。创新资源传播方式,推动数字文化资源在城乡基层地区应用,实现“一站式”服务。

四、实施步骤

谋划部署(5-6月)。根据省市文件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订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的具体方案,并报市文广新局(体育局、版权局)备案。
实施推进(7-9月)。根据此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推进部署实施,并及时上报推进情况。
督查总结(10-12月)。开展文化馆总分馆制督查,总结经验做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把文化馆总分制建设作为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抓手,建立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鼓励综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自然条件、人口分布、文化基础和设施现状等因素,吸收先行地区有效经验,制订符合本地实际的建设方案,因地制宜推进,不搞“一刀切”。县文广新局(体育局)负责督促指导,对建设进度较快、服务效果较好的进行表扬,对建设进度较慢的进行督促整改。

(二)提供投入保障。要加强文化馆(站)设施建设,为实施总分馆制提供必要的基础设施条件,为总分馆制建设和运营中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的事项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鼓励县文化馆在符合有关规定前提下,统筹利用有关资金渠道,按照规划目标统一采购、调整资源。

(三)完善评估机制。要把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纳入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考核体系,建立反映公众文化需求的征询反馈制度和有公众参与的文化馆总分馆服务考核评价制度,并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确定补贴或者奖励依据。县文广新局(体育局)负责对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运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完善总馆班子考核、分馆服务绩效考核以及总分馆工作人员实绩考核等相关制度,推动考核结果与免费开放资金划拨、预算安排、收入分配和负责人奖惩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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