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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全国公共文化数字化发展进程,聚焦百姓数字文化生活

锐意创新,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

发布时间:2019-7-16     来源:网络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公共文化建设,明确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战略目标。从2014年成立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组、2015年印发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到2016年颁布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2017年出台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方案,思路愈清、举措渐实、力度更大。而伴随互联网时代到来,构建数字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已成为文化强国和网络强国两大战略交相为用的必然选择。

近年来,湖南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部署,大力推进文化强省战略,全省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水平明显提升,但仍存在体系不健全、发展不均衡、效能不明显等问题。鉴于此,应锐意创新、精准施策,加快建设普惠、便利的现代数字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议从以下三方面着力,以赢得新时代公共文化服务数字供给的大发展。

——注重覆盖大众,全面对标规划纲要推进改革创新。

当前,“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已进入收官期,应对公共文化服务的数字化建设效能进行“盘点”,着重考核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落实相关项目情况,建立问题清单并分层分类督办整改。在此基础上,启动我省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十四五”发展规划的前期工作,对“现在怎么样、今后如何走”做到心中有数。

在谋划改革创新中,一方面,要进一步做好“面上普及”。借助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等“国字号”工程,实现数字文化资源普惠化,完成并适度加大财政预算投入,力求优质数字文化设施覆盖全域。如扩大人均公益性文化设施,投放公共文化一体机、建设社区文化活动室等,形成亲民文化服务圈。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做实“重点推进”。针对农村、偏远山区、牧区等地广人稀地区开展流动文化服务,打通文化惠民工程“最后一公里”,更好发挥公共文化服务的“扶智”“扶志”“减贫”效应。同时优化配置城乡公共文化资源,建立城乡协同联动机制,实现文化资源由城市向农村流动的合理有益“反哺”。

——注重培育品牌,体现“湖南特点”与“中国特色”的有机契合。

湖湘文化文源深、文脉广、文气足,通过创新性发展、创造性转化,能够为湖南乃至全国经济社会发展增添人文底蕴、持久动力。因此,在实施文化强国战略背景下推进我省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应注重孵化、培育能体现“湖南特点”与“中国特色”有机契合的数字文化本土品牌。

一方面,应整合资源,创建湖南红色基因数字文化新平台。目前,尽管在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湖南省级分中心官网上设有湖南地方戏剧、红色记忆及非遗文化等各类资源库和资料库,但存在开发不够、更新不多、使用不便等局限。对于积淀深厚的湖南红色革命文化,应加大数字化开发与呈现。另一方面,应实施湖南本土数字传媒品牌化工程。依托湖南芒果传媒、网众传媒等文化产业,整合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汇入融媒体潮流,探索数字文化新“菜谱”,开发数字文化新“湘菜”,开辟数字文化新“餐厅”,推出个性化和“订单式”服务,更好满足人们对美好文化生活的需求。

——注重创新技术,推动数字科技与先进文化深度融合。

“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先进文化一经与数字科技深度融合,就能获得广泛传播。因此,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须紧跟现代科技发展趋势,积极推动高新技术在文化领域的应用。

一方面,应出台相关政策,就延揽数字技术人才并推动其成长发展给予大力扶持。建议统筹构建省市两级人才引进激励机制及专门通道,由省发改委、人社厅、科技厅以及各市州相关部门给予项目资助,分层次培育湖南数字文化尖端人才、优秀人才、新秀人才。另一方面,以运行技术创新推进数字供给优化升级。建议合理布局布点设立一批省级“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研究中心”,为获得具有开拓性、引领性、标志性的数字文创成果提供智力支撑。应着力研发新的传输手段及多网融合技术,推动文化领域共性技术、文化产品生产服务技术、文化传播信息技术的重点突破,加大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科技在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中的应用力度,发挥“互联网+”的创新驱动作用和牵引功能,提高公共文化的覆盖率和服务效能,增强民众对数字化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获得感。

(作者系湖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湖南工商大学基地特约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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